索 引 号: 035206000/2024-0012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28 10:01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的通知
文号: 天政发〔2024〕5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10:01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司法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编办工作要求,为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一乡一清单”的工作原则,结合各乡镇全面评估情况,提出了各乡镇赋权事项清单调整意见,经县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对天镇县人民政府天政函〔2022〕25号文件《关于印发<天镇县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决定>的通知》中“天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进行调整:

一、玉泉镇、卅里铺乡、米薪关镇、张西河乡、逯家湾镇、贾家屯乡、赵家沟乡、马家皂乡、南高崖乡调整后承接其中24项;谷前堡镇调整后承接其中16项;新平堡镇承接其中27项。

二、“天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二暂不做调整”。

三、对于各乡镇承接的执法事项以乡镇名义行使执法权,对于不承接的执法事项仍然由原各执法单位行使执法权。

四、各执法单位接本通知后,应当对接各乡镇,对下放的执法事项进行指导。

附件1:调整后的天镇县乡镇(谷前堡镇、新平堡镇除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xls

2:调整后的天镇县谷前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xls

3:调整后的天镇县新平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xls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