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大同市委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19〕6号)和《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同办字〔2024〕3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二)负责拟订数字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算力等产业发展,推进相关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民营经济(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发展民营经济(小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经济(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民营经济(小企业)自主创新。监测全市民营经济(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市、网络强市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转型发展。
(十七)职责分工。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第四条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政务信息、值守安全、建议提案、会务、接待、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事培训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和经济、部分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推荐工作。统筹规划全系统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综合科(研究室)。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课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本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运行监测服务科。监测分析工业、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产业政策科(政策法规科)。拟订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小企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小企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小企业诚信建设工作,走专精特新道路。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协助做好国企改革。
(七)投资与规划科。组织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小企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小企业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
(八)产业和技术合作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九)技术创新科。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物联网等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组织实施技术基础条件能力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
(十一)交通物流科。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全市公路、铁路、民航及邮政、电信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铁路、公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加强综合运输协调。组织路企协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现代物流业运行,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协调推进物流园区建设。
(十二)材料与化学工业科。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新材料及化学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材料工业和化学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材料工业和化学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
(十三)装备工业科。承担全市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装备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
(十四)医药与消费品工业科。承担全市医药及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医药与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医药生产与消费品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五)电子和软件产业科。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电子信息制造业重要技术、产品的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微电子、电子基础产品、信息通信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等开发与产业化。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信息化科。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十七)数字产业科。负责拟订数字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算力等产业发展,推进相关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提出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并组织实施。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并推动产业化。指导并推动数字产业相关行业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十八)中小企业科。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创业辅导体系。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导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中小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相关信用制度建设。
(一)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晓峰 办公电话:0352-5924631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政务信息、值守安全、建议提案、会务、接待、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广新 办公电话:0352-5924626
(三)人事培训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和经济、部分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推荐工作。统筹规划全系统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科室负责人:白慧敏 办公电话:0352-5924620
(四)综合科(研究室)。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课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本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科室负责人:牛建伟 办公电话:0352-5924632
(五)运行监测服务科。监测分析工业、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科室负责人:苑利光 办公电话:0352-5924607
(六)产业政策科(政策法规科)。拟订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小企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小企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小企业诚信建设工作,走专精特新道路。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协助做好国企改革。
科室负责人:陈永祥 办公电话:0352-5924640
(七)投资与规划科。组织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小企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小企业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江柳 办公电话:0352-5924639
(八)产业和技术合作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景利祥 办公电话:0352-5924632
(九)技术创新科。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物联网等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组织实施技术基础条件能力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靳海青 办公电话:0352-5924617
(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
科室负责人:齐玮 办公电话:0352-5924633
(十一)交通物流科。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全市公路、铁路、民航及邮政、电信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铁路、公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加强综合运输协调。组织路企协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现代物流业运行,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协调推进物流园区建设。
科室负责人:史东风 办公电话:0352-5924618
(十二)材料与化学工业科。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新材料及化学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材料工业和化学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材料工业和化学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
科室负责人:李志泰 办公电话:0352-5924633
(十三)装备工业科。承担全市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装备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
科室负责人:苏博哲 办公电话:0352-5924622
(十四)医药与消费品工业科。承担全市医药及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医药与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医药生产与消费品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志敏 办公电话:0352-5924618
(十五)电子和软件产业科。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电子信息制造业重要技术、产品的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微电子、电子基础产品、信息通信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等开发与产业化。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顺利 办公电话:0352-5924614
(十六)信息化科。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科室负责人:郭强 办公电话:0352-5924614
(十七)数字产业科。负责拟订数字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算力等产业发展,推进相关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提出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并组织实施。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并推动产业化。指导并推动数字产业相关行业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科室负责人:苑晓阳 办公电话:0352-5924620
(十八)中小企业科。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创业辅导体系。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导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中小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相关信用制度建设。
科室负责人:李志伟 办公电话:0352-5924622
负责人:曹旭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4层
邮政编码:037000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352—5924626
曹 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苗泽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交通与物流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中小企业科、交通物流科。
王彦哲,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对外宣传、党组办、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机关日常工作、机关财务工作、人事培训、综合材料、投资与规划、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驻村帮扶和工会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党组办公室(党建办)、办公室、人事培训科、综合科(研究室)、投资与规划科、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工会。
郭韦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技术创新方面工作。具体分管技术创新科。
曹尚飞,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运行监测服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电子和软件产业、信息化、数字产业发展、医药与消费品工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运行监测服务科、电子和软件产业科、信息化科、数字产业科、医药与消费品工业科、大同市信息和新材料应用推广中心。
杨国峰,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产业政策、政策法规、军民融合、装备工业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产业政策科(政策法规科)、装备工业科。
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行业分工由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